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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1-02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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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设定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》第七条: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、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,其招标范围、招标方式、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、核准部门审批、核准。项目审批、核准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批、核准确定的招标范围、招标方式、招标组织形式通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。2.《安徽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〉办法》(2002年11月30日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8号公布)第五条: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项目,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,建设单位在向项目审批部门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,应当同时拟定项目的招标方式和国家出资项目的招标范围,报项目审批部门核准。
二、申报材料
项目受理登记表
三、申报流程
1.申请人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(www.ahzwfw.gov.cn)。
1. 找到主题集成服务中工程建设模块选择安庆市
2. 输入安徽政务服务网统一认证账号密码
3. 选择项目申报
4. 选择项目所在地
5. 在项目列表中查找项目
6. 找到要申报的项目,选择查看或申报。进入后首先完善项目、建设单位信息
。
7. 选择工程建设许可阶段。
8. 完善表单信息
9. 选择审批事项——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方式、招标组织形式的审批。
10. 上传相关资料,提交。
附件: 政务服务网.doc